生态经济环境部发布大气与土壤、地下水污染综合社会治理专项通知
近日,生态经济环境部发布了一个国家发展重点企业研发工作计划 “大气与土壤、地下水污染综合社会治理”等3个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科技厅(委、局),各市科技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科技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研究开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第28号)的有关要求,乌克兰生态和自然资源部和环境部正在公布《国家重点研究开发项目2024年三大重点项目申报意见》 ,即《大气、土壤污染和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典型脆弱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和《循环经济关键技术和设备》(详见附件1-3) ,请按照《意见》组织项目申报。有关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申请人应当按照项目申请指南的规定,以项目形式组织申请。项目应作为一个整体申报,并应涵盖相应指南的所有研究内容和评估指标。项目由一人负责,各科目由一人负责。项目负责人可以担任其中一个主体的负责人。
2.整合优势创新团队,积极吸引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重点指导任务,加强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的整体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带头承担任务。
3.项目管理实行一轮申报,具体研究工作流程分析如下。
-填写声明表格。项目申请人应当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家科技管理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表。
该宣言应包括相关的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订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订时间;项目牵头申请人、项目课题申请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应当签订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请人和各参与单位应当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文风学风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防止夸大和弄虚作假。
- 合理预算。申报预算编制应以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现有的基础和支持条件为依据,根据项目(主题)任务目标的实际需要,以“目标相关性、政策一致性和经济合理性”为原则,科学、合理、实事求是。
申报必须由相关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和控制,按时通过国科管理系统统一提交推荐项目。
专业院校接受申报,组织考试(详情见附件四) ,并根据申报进行考核。将对报告小组数量超过拟支助项目数量三倍的项目进行两轮审查。在第一轮评估中,通过网络评估、沟通评估和会议评估对申请人进行筛选。根据专家评估的结果,申请人被选中参加答复评估,第一轮评估不要求申报小组作出答复。如果申请团队的人数不超过拟议项目的三倍,则不会组织第一轮评审,申请项目负责人将直接进入评审过程。对于未进入答辩审查的申请项目,及时将审查结果反馈给项目申请人。
二、组织申报推荐单位
1.国务院有关管理部门科技主管司局;
2.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原工业部门改造形成的行业协会;
5.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且评价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纳入科技部、财政部试点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战略联盟;
6.香港、澳门科研机构将率先提交重点专项建议,由香港创新科技署和澳门科技发展基金推荐。
各推荐单位应在其职能和业务范围内进行推荐,并对推荐项目的真实性负责。
三、申报资格要求
1.申报工作重点发展专项的项目进行牵头单位和参与社会单位应为我们中国作为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教育学校和企业等(以下简称内地单位),或由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协商确定的港澳单位(名单见附件5)。具有自己独立法人资格,注册一个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技术研发创新能力和条件,运行成本管理系统规范。国家政府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学生申报。
项目负责人、参与者和团队成员信誉良好,在科研方面没有严重不诚实行为,在社会领域没有“黑名单”。
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多项和重复申报。
2.项目(科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从事项目工作不少于6个月。港澳申报人员应爱国爱港爱澳。
3.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是项目(课题)主要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公务员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务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原则上,参与编制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当年项目指导方针的专家不得申报重点专项(专题)。
5.大陆单位聘用的外国科学家和港澳台科学家可以担任项目(项目)负责人。全职员工必须由内地用人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兼职员工必须由双方单位提供有效聘用材料并作为项目申请材料提交。
6.申报项目进行受理后,原则上不能及时更改申报工作单位和负责人。
7.有关项目申报和检查的详细要求,请参阅附件6。各申请单位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可利用国家科学技术管理局系统,查询有关科研人员承担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重大项目的研发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四、项目管理改革措施
1.关于青年科学家的项目
为了给青年科研人员创造更多组织和实施国家重大目标导向的R&D任务的机会,R&D重点计划设立了青年科学家项目。根据领域和专项的特点,采取多种方式,如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或在项目下设立青年科学家课题等。青年科学家计划不要求指南内容全覆盖,不设立课题,原则上不再组织预算评审,鼓励青年科学家大胆探索更具创新性和颠覆性的新方法和新路径,更好地服务于专项总体目标的实现。
2.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的思考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在创新中的主导作用,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在一些重点专项指导意见中,建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试点项目,要求具有较强科研能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带头申报。项目下没有科目、固定资金,原则上不再组织预算评估,在接受技术指标和实施结果的同步评估。
3.关于技术准备(TRL)管理
鉴于清晰的技术体系和明确的量化考核指标,“十四五”重点R&D计划探索实施技术成熟度管理。将在应用指南中明确技术成熟度要求,在后续评审评估中纳入技术成熟度指标,科学设置里程碑评估节点,严格控制项目实施进度和风险,确保高质量产出。
五、具体申报方式
1.网上填报
请各申报工作单位按要求学生通过国科管系统可以进行分析网上填报。专业教育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我们后续教学形式审查、项目管理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技术扫描件上传。
2024年的网上申请时间为8月20日上午8时至9月25日下午16时。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填写申报表,并通过国家科学管理体系提交。
2.组织推荐
请于2024年9月30日16:00前通过国科管理系统逐一确认推荐项目,并以电子扫描方式上传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信。
3.技术查询电话
010-58882999,program@istic.ac.cn
4.业务咨询电话
(1)“大气、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重点专项项目电话:010-58884848、010-65645376。
(2)“典型环境脆弱生态管理系统进行保护与修复”重点发展专项技术咨询服务电话:010-58884865、010-65645376。
(3)“循环经济的关键技术和设备”专题咨询电话: 010-58884897,010-65645376。